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新型杀菌剂原药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南侧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建设内容:年产6000吨新型杀菌剂原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拟建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工艺用水、冷却循环置换水、真空系统用水、地坪冲洗用水、设备清洗水、废气处理用水、树脂脱附废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和生活用水等,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经南淝河汇入巢湖。
废气:本次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不含氯有机废气、生产车间产生的含氯有机废气,原料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酸碱罐区产生的废气、三效蒸发、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挥发性低浓度有机废气、生产区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无组织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固废(蒸馏残渣、精馏残渣、压滤残渣等);三效蒸发的蒸馏釜残;原材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分污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气处理脱附产生的废溶剂、镁片加工产生的切削废料、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装置等、风机、空压机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经南淝河汇入巢湖。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Ⅱ,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水污染物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6不含氯废气进入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再进入RTO焚烧装置进一步处置,其中含尘有机废气增加布袋除尘预处理;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6含氯废气进入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再进入一级树脂吸脱附+一级活性炭吸脱附装置进一步处置,其中含尘有机废气增加布袋除尘预处理;罐区产生的废气,为小气量、高浓度的废气,原料罐区1的甲苯废气、原理罐区2的甲醇、邻氯氯苄废气并入不含氯废气处理装置:进入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再进入RTO焚烧装置进一步处置;原料罐区2的二氯乙烷废气并入含氯废气处理装置:进入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再进入一级树脂吸脱附+一级活性炭吸脱附装置进一步处置;酸碱罐区的氯化氢、硫酸废气、原理罐区1的2-甲基四氢呋喃废气并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水吸收+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三效蒸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中含有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一套“水吸收+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定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④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新型杀菌剂原药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符合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规划、园区规划环境影响环境评价及相应审查意见要求,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生产过程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各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通过对拟建项目危险因素、环境敏感性及环境风险事故影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分析判断,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