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6:00
初审时间:2026年4月22日11:00—4月29日16:00
四、考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则在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形式,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一)初试
初试只考一科,为闭卷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能力,题目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封闭拟定。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聘人员超过20人时,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0名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在20人(含)以内,直接进入面试。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