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优结构、提单产,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开展全生育期精细精准科学管理,确保粮食总产稳定。稳步扩大强筋麦、加工专用玉米、双高大豆、高油酸花生等特色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
(二)提升“菜篮子”产业发展质效。
(三)做优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强分拣加工、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小微企业提规升级、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培育打造行业领军企业。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健全完善田长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开展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加强质量管理和管护。分区分类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
(五)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选育推广一批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加强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及特色作物专用机具研发应用,落实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严厉打击骗补套补。
(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七)提高监测帮扶效能。
(八)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
(九)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
(十)强化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推行小麦、玉米、稻谷、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支持市县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订单收购、代收代储等方式,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长效合作机制。支持粮食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
(十一)发展强县富民产业。实施一批特色农场、乡村工坊、农创园、电商营销等项目,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强镇。以环京津地区为重点,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
(十二)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十三)有效扩大乡村消费。
(十四)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利用、生态保护修复。
(十五)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水平。
(十六)强化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十七)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十八)加快培育文明乡风。
(十九)加强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二十)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工作,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加大对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整治力度,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行动,健全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二十一)管好用好农村资产资源。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资源的有效途径。
(二十二)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综合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十三)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
来源: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