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工作发展需求,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核心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基本准则,通过面试环节全面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岗位适配度,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设置及相应专业要求,详见《2026年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义务。
具备或即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设定的各项要求。
本次招聘不限制户籍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招聘对象具体分为两类:
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或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人员,或毕业时间在2026年7月31日前并取得该认证证书的人员。
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全部通过网络渠道开展,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同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4月24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将《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认证证明(未正式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打包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61533908@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邮件将视作报名无效。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茅同志,0575-88121670;陈同志,0575-85200103。
特别提醒:
发送邮件时,主题栏必须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的格式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报名;
专业名称填写需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或简写。因教育部专业设置与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存在一定差异,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的相近相似专业,由招聘单位统一审定;
国内毕业的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所有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并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本次招聘的具体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该比例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后,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所有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统一公布各岗位面试成绩情况,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将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开展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提交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和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指定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或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国(境)外毕业人员未能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以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575-8573286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六、人才政策
本次全职引进的博士人才,将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支持,具体政策标准以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相关文件为准。
有相关报考、课程疑问
👇可以联系小助手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