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打响“山水龙岩”品牌,聚焦“整、合、种、造、销”五个关键环节,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一、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抓好抓实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持续推广“供销农场”服务模式,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扩大轮作、间作套种面积,多渠道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大力发展短生育期油菜生产。持续推进节粮减损,促进居民营养健康消费。
(二)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推动构建多元化的食物供给体系。严格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推进设施蛋禽、肉禽规模养殖。鼓励发展设施农业,推动蔬菜错季生产与设施升级。坚持适区适种、适地适栽,调优水果生产布局,推动果园升级改造。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推广多层次立体式集约化栽培、菌包集中生产供应、移动智慧菇房等创新模式。支持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龙岩市森林食品研究院,重点挖掘林菌、林药、林茶、林蜂等森林食品开发,鼓励企业开发即食、功能性森林食品。
(三)发展壮大特色富民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深化特色现代农业“1172”产业体系建设。深化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开发,推进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引进新型经济业态,推动农业品类、品质、品牌提档升级。实施林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木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优势产业,挖掘林业碳汇、森林康养等潜力产业,培育林业产业新业态。
(四)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力争更多本地农产品列入名特优新农产品、“福农优品”目录。开展品牌建设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坚持“走出去”战略,依托海峡两岸“农博会”“花博会”“福品博览会”等平台,促进产销衔接。
(五)加大龙台农业交流合作。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推动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提档升级。推进龙台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休闲农业等领域合作,借鉴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先进经验,大力发展“农业+文旅+康养”新业态,促进龙台农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扎实推进漳平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备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常态化落实“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筛查、干部走访排查”的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救治比对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依法依规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
(七)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持续推进开发式帮扶与兜底性保障相结合,因户施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开展生产经营、参与产业发展和收益分享。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加强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为返乡回流未就业脱贫人口点对点提供就业帮扶和指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支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工作室、传习所。
三、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八)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粮食补贴等政策。提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不断加大粮油生产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出台2026年稳定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类到人到户补贴资金。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开展水稻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试点。依法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九)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实施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各县(市、区)主导产业发展特点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工种。联合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在岗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围绕我市全国劳务品牌、特色农业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开发具有龙岩区域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将现代农业技能与传统技艺纳入规范化考核体系。加大“新农人”培育力度,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十)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增效。聚力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鼓励企业以“智改数转”发展新质生产力,运用电商平台等拓展市场,培育产业跃升新动能。策划一批周末乡村休闲游目的地及精品路线。举办文旅产业链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引入推动一批乡村生态文旅康养项目,带动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持续完善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建设,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支持农村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快快合作、邮快合作、客货邮”等方式推进快递进村,持续巩固和完善村级寄递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四、强化科技赋能农业发展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大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力度。联合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用协同机制,聚力开展种业核心攻关,着力解决水稻、甘薯、花生、果、蔬、茶、花卉等产业化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种业生产经营行为。
(十二)大力发展农业机械装备。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推广适合南方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农机装备和新型高效节能林业机械装备。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农机大数据平台,实现农机作业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和调度,推动农机装备向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转型发展。引导农林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向“设备+服务”转型,提供从种植、加工到品牌营销的全链条服务。
(十三)加大绿色农业发展力度。以柑橘、李、百香果、油菜等为重点,推广生态栽培模式,建设标准化果园。加快发展“漳平水仙”“武平绿茶”等特色茶类,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机械化作业,改造老旧茶园,建设生态茶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烟稻、菜稻轮作,拓展菌稻、芋稻、花生稻等轮作,因地制宜发展稻鱼、稻蛙、稻虾等稻渔综合种养。支持经营主体申报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实现从种植到销售全程可追溯。
(十四)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能力。强化科技服务与人才支撑,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加大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力度,支持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区域发展项目等产学研合作,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场所,推进现有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熟化验证。鼓励发展各类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搭建农业精深加工研发平台,探索打造集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中试生产、市场运营和商业化于一体的产业赋能平台。
(十五)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源头把控,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深化“大棚房”整治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稳妥有序开展适宜恢复的历史流失耕地的恢复工作。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逐步调出不稳定耕地,及时划入新增加的优质耕地。推动全市耕地面积稳步增加、质量逐步提升。
(十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强化气象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加强综合立体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加强乡村特色产业特色气象服务产品研发,打造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应用场景。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和农村消防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强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强化病虫害监测和外来杂草实地察看,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防范外来入侵物种扩散。
五、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七)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化“158”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推行区域组团、乡镇共建、跨村联建等模式,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谋划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色。以城郊融合、集聚提升、文化传承、民族团结、侨台赓续等5类村庄为重点,推进“五个美丽”典型村落建设、多村联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加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培育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
(十八)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严守“三区三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开展“空心村”整治。
(十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持续提升公路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重点推进技术等级不达标路段提级改造和次差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加快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规模水厂、单村供水工程建设及支管铺设。推行县域统管和单村专业化管护,持续补齐农村管护短板,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水量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乡村5G及千兆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基站网络信号覆盖,拓宽农村数字应用场景和生态。
(二十)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深入开展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统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推进家庭教育,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办好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办好“小而精”的中职学校,支持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发展。完善农村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更新一批健身路径。加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托养照护水平。推进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
(二十一)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进农村厕所尾水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巩固农村缆线整治成果,继续加大农村缆线整治工作。加大城乡供水管网、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促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落实水土保持要求,推进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提升农村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加强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重点实施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和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深化拓展“循迹再奋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组织开展“我在文明实践中心过佳节”等系列主题活动。依托文明实践+乡村文化会客厅融合建设,开展“文明实践+书院文化”“文明实践+非遗传承”等活动,丰富拓展文明实践内容。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聚焦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通过示范带动、常态宣教与综合治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常态化开展以文明婚俗、文明殡葬为重点的农村移风易俗宣传倡导。开展婚恋交友活动,引导青年男女树立正确婚育观、生育观、家庭观。注重以典型淳化民风,组织开展“乡风故事汇”征集展示活动,以榜样力量引领文明乡风。
(二十三)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擦亮“红土枫桥”品牌,深化运用我市探索形成的“1334才溪工作法”“居民夜谈会”等特色做法,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打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无毒乡村”守护行动。预防和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行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农村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依法打击农村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六、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布局建设一批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
(二十五)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五票制”(林票、碳票、水票、地票、房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培育一批组织有序、规模适度、产业效益显著的共富农场、共富林场,积极探索共同富裕“龙岩实践”。积极推进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农业用水权制度,创新用水权交易类型。深化水土流失治理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
(二十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对闲置的农房、林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转化为可计价、可交易、可融资的优良资产。
(二十七)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保障机制。加大涉农政策资金整合力度,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环节的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力度。用好用足“政企银”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作用。支持涉农企业等主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运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八)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责任。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
(二十九)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聚焦发展乡村产业的人员力量、资源要素,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以事择人”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规范村级议事决策,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开展农村党建体检,常态化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
(三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才聚龙岩”行动计划,完善人才返乡激励机制,吸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企业家等各类人才到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统筹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员等队伍作用,开展“组团式”“片区化”治理服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培育项目,发掘一批市级乡村振兴“银发人才”,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营造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三十一)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巩固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成效,严控考核总量和频次,减少不必要的实地考核,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持续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的要求,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加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运用,切实发挥清单为基层减负赋能作用。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对村党组织巡察经验做法,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规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