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4月24日。
2.报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通过山西农业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pin.sxau.edu.cn:8083/zp.html,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应聘人员须同时在报名系统的附件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扫描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六个月内的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山西农业大学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山西农业大学负责,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同行评价、职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农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准入查询。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农业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