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 号)精神,推动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中医药局、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四川省道地药材目录评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四川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附件),现予以公布。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