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0日起颁布、2019年12月28日修订的《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4月29日修改过的《草原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需要将草原转为非畜牧业生产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款所称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一)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第五十二条规定: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不得侵犯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草原植被。
《森林法》规定的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和《草原法》规定的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土地被统称为“林草直服用地”,主要包括林业生产用房和林间道路,畜牧用房等,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仍按原地类管理,能建但原则上不能用于经营。
从广义上讲,林业设施用地和草原设施用地即林草直服用地都属于农业设施用地地范畴,农用地包括林地、草地、耕地及园地,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农业设施用地仅限指耕地和园地上的农业设施,也就是所谓狭义的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并未纳入《土地管理法》,也不属于法定地类,只是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而制定的特别政策,在以往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中,设施农业按临时项目管理,由用地方提出申请,由乡镇级人民政府备案即可。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设施农业将实施全流程管理,纳入区域总体规划,在县域范围、乡镇范围内集中规划设施农业园区;另一方面,在法定的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专门设置了“设施农业建设用地”,专指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设施农业,即高科技、高投入、高密度的设施农业,俗称“三高”农业,比如陆基养殖、工厂化智慧农业等,既不同于一般农业用地,也不同于以往的大棚蔬菜种植的等简易设施农业用地,更不同于常规的建设用地。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对于设施农业用地有比较严格的限定,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借用设施农业名义搞文旅插边球的行为一直是被重点督查的,尤其是始于2018年底的整治“大棚房”行动,令业界一直心有余悸。
但随着大农业观的深入人心,中央倡导的农文旅融合突飞猛进,尤其是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草经济的大潮下,对设施农业的界定变得模糊,设施农业用地的“非农化”呼声高涨,林草直服用地用房兼作其他用途已渐成气候。
2022年11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合理利用林道、林业生产管理用房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开展旅游公共服务。
2025年12月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林改发〔2025〕56号):将林下经济林业直服用地范围与新发布的林业行业标准《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用地规范》有效衔接,发展林下经济修筑的生产道路、管护设施、生产资料用房和贮存场(库、室)、移动设施和装置、配套设施等具体标准,为合理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提供基础保障。
2026年3月5日,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支持设施农业和生态产业发展。在耕地上构建农业生产设施,不破坏耕作层、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按耕地管理;不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农业生产设施和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可以占用一般耕地,按照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认定;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科普教育等需配套设置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可与直接为林业、草原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统筹建设。
2026年3月16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张敏就“林草要素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服务民生福祉”作了进一步解读:《通知》结合林草领域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科普教育等需配套设置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可与林业草原直服设施统筹建设,促进林地草地复合利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李强总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积极发展户外运动”“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等要求,指导各地用好用足用活林草政策,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等美好生活需要,让“家门口的绿水青山”转化为可感可及可用的民生福利,推动全社会共享发展之美、生态之美、生活之美。
据官网报道,2025年6月10日,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在遇龙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启动违规占用土地、乱搭乱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东至览胜桥,西至遇龙河西岸第一丛山以内,南至龙村,北至富里桥”范围内的违建物进行了拆除整治。多家网红稻田咖啡店均未能逃脱被拆除的厄运,引发对设施农业用地用房是否可延伸兼做乡村文旅的再思考。正如持续关注该事件的九派新闻报道说,2025年6月16日,国际旅游研究院院士、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吴必虎谈到,中央文件多次要求农村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僵化执行农业设施用地只能放农具的规定是一刀切、没有灵活性的。有时候,不是农民或咖啡店主违反了规划或规定,而是规划滞后拖了乡村振兴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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