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应聘
应聘者访问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imau.edu.cn),通过快捷入口进入报名系统选择应聘岗位、提交应聘信息。
(二)资格审查及专家评估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专家评估。专家评估通常采取现场或线上形式进行评议、面试和试讲等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职业素质、学术水平、履职能力、学术潜力、课堂教学和组织能力以及需求岗位的契合度,评估通过的人员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引进层次。拟引进人才通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按照“有意向来内蒙古工作”进行人才类别预认定。
(三)体检考察
学院拟引进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学院拟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犯罪情况、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四)学校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用人单位拟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论证、评审,对人才层次、相关待遇及所聘岗位提出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审议,最终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引进层次。
(五)公示和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并通过学校评议人员,在学校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备案手续。
(六)聘用和列编
1.拟引进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协议书。首聘期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各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