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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耕地未耕试点核查工作汇报会

  • 2026-10-27 05:09:36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耕地未耕试点核查工作汇报会

7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耕地未耕试点核查工作汇报会,厅二级巡视员胡瑞宁主持会议,一级巡视员巩爱岐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湟中区、互助县、化隆县、贵南县、德令哈市、囊谦六个试点县和八个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及厅发展规划处、种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六个试点县(市、区)及八个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就耕地未耕核查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参会领导立足本职职责,把脉会诊找病根,共施良方补短板,与六个试点县负责人就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广泛讨论,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

 

一级巡视员巩爱岐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协同作战,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快速的行动,确保耕地未耕核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快进度,摸清家底。已经完成核查工作的地区,进一步规范统计,明确类别,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未完成核查工作的地区要在保障核查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核查进度,‍‍7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核查工作,按时上报核查工作总结。二是明确类别,分类处置。各地根据统计分析的数据,明确耕地类型,基本农田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一般耕地在保证‍‍粮油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可以种植油料蔬菜饲草,‍‍宜粮则粮,宜油则油,宜草则草,真抓实干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守好数量、质量“双红线”,夯实粮食安全基石。三是有序科学,合理整治。撂荒地要坚持分类处置,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应种尽种,种足种满,确保耕地不撂荒,年底全面完成复耕复种;退耕还林地要纳入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中,稳妥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弃耕地(坡度大于25度地块),在摸清家底基础上,标明情况,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的三区三线划定,纳入到进出平衡中,与即可恢复的耕地置换‍;不具备条件的耕地,制定整治方案,尽可能纳入到下一步的耕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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