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集体未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规划或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不符合《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 二、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四)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规定。
2、村集体未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树立健康文明风尚,培养造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不符合《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六、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必须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员能力。”的规定。
3、村集体未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结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不符合《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客观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步伐,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八、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三)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