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用于模板制作。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用于模板制作。

中共庄河市长岭镇委员会
庄河市长岭镇人民政府


★ 农村集中饮用取水与农业灌溉用水取水★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依法取水是每个公民和单位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开发利用水资源,都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并接受监督管理,决不允许私自采水。

01
文件依据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02
办理规定
政策解读


03
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证的情形
政策解读


04
办理流程
政策解读

办理地点:庄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综合窗口
咨询部门:庄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411-89813079 0411-89240829

05
温馨提示
政策解读


供稿:李振超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编辑:于甜恬
校对:李子昱 赵国琳
审核:王秋卿 韩跃辉 王 瑜


感 谢 阅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