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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农村集中饮用取水与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审核类)

  • 2026-10-24 23:16:47
【政策解读】农村集中饮用取水与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审核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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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庄河市长岭镇委员会

庄河市长岭镇人民政府

★ 农村集中饮用取水与农业灌溉用水取水★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依法取水是每个公民和单位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开发利用水资源,都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并接受监督管理,决不允许私自采水。

01

文件依据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02

办理规定

政策解读

(一)农村集中取水
为村庄、学校、企业等提供集中生活用水的打井取水,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
(二)农业灌溉取水
农业灌溉取水是指为了满足农作物、林木、牧草等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03

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证的情形

政策解读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04

办理流程

政策解读

(一)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dl.gov.cn,搜索“取水许可证”,下载后打印3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编制,需要5份);
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大连政务服务网搜索下载,需要1份);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
3.现场审查审核,必要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审查会等;
4.提出审批意见;
5.制作行政审批文书,送达申请人。

  办理地点:庄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综合窗口

  咨询部门:庄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综合窗口

  长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102室)

  咨询电话:0411-89813079    0411-89240829

05

温馨提示

政策解读

1.先咨询,后动工。计划打井取水用于生产、经营或规模性灌溉前,务必先到当地乡镇水利部门或市水务局咨询,明确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办理取水许可证。
2.不盲从,不侥幸。不要看到别人打井就跟风,也不要以为地处偏远就不会被监管。卫星遥感、群众举报等都是有效的监管手段。
3.可举报,共监督。发现周边有未经批准私自打井、无证取水破坏水资源的行为,可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根基。

供稿:李振超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编辑:于甜恬

校对:李子昱   赵国琳   

审核:王秋卿   韩跃辉   王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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