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是由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依据《科技查新技术规范》(GB/T 32003-2015),通过系统文献检索与对比分析,对科研项目、技术成果等的新颖性进行客观评价并出具权威报告的专业情报服务。
沈阳农业大学科技查新检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农业部和辽宁省科委正式批准的省级科技查新检索机构,现有教育部查新资质的查新员11人、审核员3人,正高3人,副高2人。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查新在科研项目立项、成果鉴定、专利申请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帮助科研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更好地开展科技查新工作,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科技查新委托办理流程
一、准备科技查新材料
1. 项目背景:包括研究目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等。
2. 创新点描述:明确项目的创新点,简明扼要地描述其独特性。
3. 相关文献:提供已发表的论文、专利等资料,以便查新员更好地理解、熟悉项目。
二、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
委托书需填写以下内容:委托方信息;查新目的(如立项查新、成果鉴定等);查新范围(如国内查新、国内外查新等);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创新点);检索词;课题组已发表与查新点相关的文献题录信息;期望报告完成日期;获取报告方式(自取、快递)。
三、委托方式
1. 快速委托:电话(微信同步)15802407797
2.常规委托:将填好的委托书发到kjcxsyau@163.com邮箱
四、查新受理与缴费
检索中心受理委托后,查新员会与委托方沟通并告知查新费用。缴费方式包括对公转账或扫描二维码支付,并根据委托方需求出具校内收据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查新费加 3% 增值税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网站(https://lib.syau.edu.cn/info/1024/1110.htm)。
五、查新执行与报告
检索中心将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文献检索,撰写查新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委托方。报告内容包括:查新目的与范围;文献检索结果;查新结论(项目的新颖性判断)等。
注意事项
1. 查新点的准确性:查新点应为单一,并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不应使用生僻词、自定义词以及商业宣传语或评价语。
2. 沟通与反馈:在查新过程中,保持与查新员的沟通,及时反馈问题。
3. 报告的时效性:查新报告通常有效期为一年,建议在项目关键节点及时更新查新。
4. 工作日计算:提交委托单当天不计算工作日,确认查新点并付费后开始计算为第一个工作日。
编辑|李 颖
初审|潘香岑
复审|刘凤侠
终审|张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