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完成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2.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3月21日前向我院提交免试录取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辽教发〔2016〕21号文件具体内容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将在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复核。经省教育厅复核通过的免试考生名单,将公示到我院招生信息网。
3. 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高考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我院对专业无体检限制要求,不再提出特殊要求。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