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村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三、提供线索须知
鼓励实名提供线索,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包括被举报对象、所在村、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内容,以便核查反馈。
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四、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工作电话0791—83422144(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二)来信举报: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安义县农业农村局。收件人:安义县农业农村局,邮编:330500,信封请注明“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举报”。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安义县农业农村局3楼306室进行举报。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