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效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资金管理方面。通过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平台公司虚列名目等方式,套取骗取建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不专,截留挪用、以拨代支;在概算评审、招标投标、决算审计中恶意“砍减资金”,导致实际投入“缩水”等问题。
(二)规划设计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不合理,规划脱离实际,不实地勘察、不听取群众意见,设计方案“拍脑袋”,导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
(三)招标投标方面。投标人串通投标、买标卖标、借用租用冒用资质投标和恶意低价中标;评标人虚假评审、恶意评审,违规降低评判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资质审核不到位、把关不严,与投标人相互勾连,恶意评标、违规评标、暗箱操作;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
(四)工程质量方面。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设施未达到应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偏离设计的基本标准;监理履职不到位,对工序报验、过程管控等敷衍了事,虚假认定工程量等问题。
(五)验收管护方面。验收把关不严,搞虚假验收、“带病”验收、“甩手”验收等,导致劣质工程蒙混过关;重建轻管、建而不管,未按要求落实管护资金,对基础设施维修不及时,农田失管撂荒、非农化等问题。
(六)其他方面。恶意拖欠工程款;上图入库弄虚作假,虚报建成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过程中群众关注度高、期望值大、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三、提供线索须知
鼓励实名提供线索,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包括被举报对象、所在村、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内容,以便核查反馈。
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四、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工作电话0791—83422144(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二)来信举报: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安义县农业农村局。收件人:安义县农业农村局,邮编:330500,信封请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线索举报”。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安义县农业农村局2楼208室进行举报。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