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诚邀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资金管理方面:村集体收入核算弄虚作假、违规出借、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虚列开支、“白条入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资产资源方面:违规出租、出让、处置、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不规范、超长期、超低价,闲置集体资产资源未有效盘活等问题。
3.管理运行方面: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举债、新增债务管控不力等问题
4.其他方面:工作人员在集体“三资”管理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一)电话举报:工作电话0791-88100281(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二)来信举报: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收件人: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三资中心,邮编:330029,信封请注明“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举报”。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青山湖区人民政府人大楼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404办公室进行举报。
四、其他说明
1.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具体线索(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相关证据等),不得虚构、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便于核查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
3.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核查及处理,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情况(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特此公告。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