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晓坤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的一则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日前,经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晓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晓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晓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晓坤开除党籍处分;由北川羌族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晓坤简历
杨晓坤,男,回族,1971年8月生,四川盐亭人,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3月至2009年6月,先后在盐亭县安家镇、盐亭县剑河乡工作;
2009年6月至2019年4月,历任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永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2019年4月至2024年9月,任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任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任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策划:富乐山下
综合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商务合作:132815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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