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二)资金支持
中央奖补资金2亿元,分3 次拨付:
(1)批准建设:0.6 亿元;
(2)第一次绩效评估通过:0.7 亿元;
(3)第二次绩效评估通过:0.7 亿元。
(三)申报对象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联合多县市联合申报。
(四)申报时间
省级申报截止:通常在每年3-4月(2025年3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部委评审:5-6月组织专家评审,7月公示结果;
资金拨付:通过项目9月底前下达首批资金。
(五)申报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2026年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县级/乡镇政府编制申报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遴选后报省级部门;
省级部门采用竞争遴选方式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或书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与首批资金。
(六)申报材料
核心材料:由省级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核心产区所在的市县,共同编制《XX省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方案核心内容:
(1)生产基地现代化:建设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基地。
(2)加工升级深化:提升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建设加工园区。
(3)仓储冷链物流畅通: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农业品牌打造: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4)产业融合提升:发展新业态,如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绿色发展先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5)产业现状与形势:分析该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发展潜力及面临的挑战。
(6)建设思路与目标:明确3年建设期的总体思路、规划布局(要有产业地图)和量化目标(产值、加工转化率、品牌价值等)。
(7)资金筹措与使用:详细规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项目(列出项目清单)。
(8)支持政策与保障措施:阐述省、市、县各级的组织、政策、金融等保障措施。
(9)效益分析:预测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七)申报条件:
(1)产业基础全国领先:主导产品产量、产值或影响力在全国处于前列,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和特色。通常是省里乃至全国的王牌产业。
(2)跨区域联动发展:集群建设不局限于一个县,而是覆盖一个产业带的多个重点县,能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跨区域联动布局。
(3)全产业链条完整:产业链条从生产、加工、流通到品牌、销售各环节结构完整、联系紧密,具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的基础。
(4)新型主体活力强:集群内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强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健全。
(5)政策支持环境优:相关省份高度重视,有清晰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强有力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