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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申报2025年鼓励渔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

  • 2026-10-26 21:37:44
南山区申报2025年鼓励渔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

南山区申报2025年鼓励渔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

2025年鼓励渔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为促进南山区渔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做好全年经济工作的部署安排,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目标,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建立渔业企业增长激励机制,对年度产量达到一定条件或增速较快的渔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效率。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专项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1.对于2025年全年产量达到一定增速的渔业企业,分档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产量增速条件

资助金额

0<增速<10%

20万元

10%≤增速<100%

40万元

增速≥100%

100万元

2.对于2025年南山区新入库的渔业企业,分档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60万元的奖励。

2025年产量条件

资助金额

500吨≤产量<1500吨

20万元

1500吨≤产量<2500吨

40万元

产量≥2500吨

60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2025年鼓励渔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申报材料;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四)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有关经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在国家/省/市相关统计平台报送的生产情况数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时限要求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视申请情况安排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主体须按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提交资金拨付所需材料,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所依据的政策内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主体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操作规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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