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省税务局2026-01-04
1.我卖我自己家种的土豆,可以开专票吗?
答:不可以哦,免税农产品开具免税发票,是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呢。
2.我们家自己养猪,加工成猪肉罐头再销售,这样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您好!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您这个问题涉及“初级农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的税收政策。根据政策,销售自产活猪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但是,将生猪深加工制成猪肉罐头,这个过程已经超出了初级农产品的范畴,属于工业加工品了。因此,销售自制的猪肉罐头,是需要按照规定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3.我们厂从本地蔗农手里大量收购甘蔗用于制作糖浆,我们可以凭什么票据来抵扣呢?
答:您可以凭蔗农到税务局代开的自产自销农产品发票或者您自己向蔗农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规定进行计算抵扣。
4.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抵扣勾选呀?
答: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块抵扣。若之后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13%税率货物的,需先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行业性质归类。再通过【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可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5.我公司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收购了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想问可不可以按10%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
答:可以的。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您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我有一家农货公司,购进农产品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因为一次性购进的农产品数量较大,但生产消耗又比较慢,这样能不能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呢?
答:这样是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的。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7.批发鸡蛋免征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8.卖自己家农场种的花免税吗?
答:是可以免税的,销售自产花卉是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同时,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9.我不是企业而是花店个体户,这样还可以享受免税吗?
答:销售自产花卉是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但如果花店除了销售自种花卉外,还销售外购花卉或对花卉进行加工后销售(如制作成花篮、花束等),则外购及加工部分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哦。
10.我公司与农户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农户将小鸡仔养大后由公司回收再对外进行销售,这种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用于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1.我公司和农户合作养猪,公司提供猪苗、饲料给农户,再把他们养的猪卖掉,这种情况要交增值税吗?
答:是不需要的哦,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
12.我公司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深加工后销售种子,这种情况要交增值税吗?
答:您好,这是不需要的,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3.为什么我们企业开不出收购发票?想在电子税务局找这个功能也没有找到?
答:这是因为您的企业没有做身份归类的缘故哦,您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农产品收购企业”归类。
14.收购发票可不可以汇总开具在一张?
答:不可以,向多个农业生产者收购,也必须是一人一票。
15.为什么我的企业无法进行加计扣除?
答:这是身份归类的问题,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身份归类,抵扣勾选后,在实际生产领用时,再通过【农产品加计抵扣勾选】模块进行勾选,用于加计抵扣1%。
16.免税的农产品发票都可以抵扣吗?所有的都可以吗?
答:不是的,企业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的蔬菜、鲜肉、禽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哦。只有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