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 9 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此为指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在全国兴起。今天,就让我们一同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萍乡地区建立的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重温那段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峥嵘岁月。
1953年春,由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易瑞生带头组织并荣获全省特等称号的互助组,被转为全省著名的模范合作社——易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萍乡县成立的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秋,全省各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办社干部,县区的党委书记、工人、学生和教员近3000人,到易瑞生合作社参观学习。易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全省农民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一面鲜明旗帜,也是干部和群众学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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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位于萍乡市芦溪区芦溪镇年丰村。1951年春,易瑞生等五个农会干部通过一年实践,感到换工形式不能满足农事生产的需要,于是将互助组扩大到7户,转为季节性互助组。由于组员之间劳动强度和技术高低不同,影响了劳动积极性,组长易瑞生与大家商量了一个按件计分的办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当年比往年节省劳动日100天,水稻平均亩产1025斤,比往年增长78%,不仅获得了“千斤互助组”的称号,还荣获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授予的“全国水稻丰产模范”称号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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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3月,季节性互助组扩大到11户,转为常年性互助组。全组共58人,有19个劳动力。通过实行合理分工、底分活评和工票制,建立全组的学习制度和会议制度,抓牢全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一季改二季、推广优良品种等系列改革措施,互助组发展得越来越好。
1952年冬,易瑞生互助组已具备转社条件,经南昌地委批准,历经三个多月的酝酿准备,在组员一致赞同下,于1953年3月15日正式转为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推选易瑞生为社长,同时制定《易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社章》。全社农户12户,共79人。全社有水稻田100余亩,早地12亩;大牛7头,小牛3头,大小农具若干,养猪44头,鸡、鸭、鹅共15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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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54年冬,易瑞生合作社扩大到104户时,省政府农业厅厅长和南昌地委书记来到易瑞生合作社,召开扩社大会,充分肯定了易瑞生合作社作为全省第一个模范合作社的成绩。
195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将介绍易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调查报告《一个模范合作社》编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
易瑞生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我国农民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农业、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成功典例,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