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团场林草资源管护队伍建设,保障辖区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安全,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团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护林员和支撑保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支撑保障人员3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一线护林员8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4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生态保护意识,为人正直,能秉公办事。
2.支撑保障人员年龄在18-38周岁,一线护林员年龄在18-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日常管护等相关工作。
3.熟悉五十团林情、草情、连情、民情,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具备开展管护工作的基础条件。
4.具备工作必需的移动通讯工具及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5.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管护劳务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
(二)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户籍在本团人员、低收入人口、复退军人、连队职工、园林专业及长期从事林草管理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不得聘用情形
1.曾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
3.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
4.其他不适宜承担护林员工作的情形。
1.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聘者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身体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至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3.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初步筛选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后,将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报送师市林业和草原局。
4.审核筛选:经团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审查核实、师市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政治审查等环节,再按程序提请团场相关会议审议,确定拟聘名单。
5.公示聘用:对拟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一)核心职责
1.一线护林员:负责林草资源巡护、火源管控、防灭火宣传、隐患排查、政策宣传及管护设施保护等。
2.支撑保障人员:负责林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台账建立以及林业报表,统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植树造林、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等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植物检疫,落实公益林等各类林草地管护及相关监管保障工作。
(二)相关待遇
1.按协议领取劳务报酬。
2.享受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
3.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公告由第三师五十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名时间: 2月6日至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