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监字〔2026〕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6〕1号)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现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开工“第一课”活动是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安全防范关口前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其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前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加强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指导。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深刻认识不同农时农机生产作业特点和安全风险,将开工“第一课”作为必要环节和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牢。
二、严密组织授课,做到应训尽训
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授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代替。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确保覆盖全体员工、不漏一人;对因故未能参加集中授课的人员,及时安排补训,做到“不开课不复工、不培训不上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鼓励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吸收农机大户和零散农机手参与培训,邻近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可开展联合授课,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把准重点内容,突出作业特点
开工“第一课”内容应紧扣农机安全生产实际,以农机使用前安全保养检修、安全操作等内容作为重点授课内容。要深入宣讲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部署要求,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法”,深刻剖析事故根源、法律责任与社会后果,使员工真正吸取教训、受到警醒。要结合不同农时的安全特点和作业风险,明确预防措施与应急处置要求,提升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要鼓励员工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积极主动查找身边隐患,对查出隐患的员工要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四、加强宣传发动,巩固活动成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开工“第一课”。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进一步提升活动质效,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于春节后组织开展农机开工“第一课”示范课活动。
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于3月13日前报送开工“第一课”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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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