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杭州良渚金穗生态农业园有限公司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标的信息: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杜甫村。
5.挂牌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马臻,15257118003。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装载、运输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苗木起挖、搬运、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数量、重量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9.其它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其他重大事项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