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全面开展常态化帮扶的开局之年,必须统筹构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健全政策支撑体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衔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精准高效,提升监测帮扶时效性
受疾病、事故、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群众仍可能遭遇突发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必须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一是精准识别,严把入口关。 合理确定并规范调整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强化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责任。相较于过渡期,常态化帮扶阶段监测范围更广,无论原建档立卡脱贫户还是一般农户,只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均需及时识别认定。二是统筹协同,减轻基层负。 针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与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统一规范收支核算口径,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避免重复入户核查,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动态管理,激发内动力。 建立健全帮扶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有序退出,坚决防止身份固化引发“养懒汉”现象。同时,格外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对仍依赖政策兜底的对象,继续保持帮扶政策连续性。
二、固本强基,提升产业就业帮扶实效
产业与就业是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实现稳定增收的根本之策。一是优化产业帮扶,注重长效培育。 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与调整,摒弃“急就章”思维,着力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的省级总体稳定,赋予县级更大差别化安排自主权。同时,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分类纳入国有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确保资产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强化就业帮扶,稳定增收渠道。 在保持脱贫劳动力就业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就业帮扶力度。继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渠道作用,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三、分类施策,推动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
受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等条件制约,部分脱贫县发展仍相对滞后,需持续给予重点支持。一是健全监测体系,优化帮扶范围。 完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状况统计监测体系,结合实际动态优化重点帮扶县范围,确保帮扶资源精准投放。二是坚持帮扶与激励并举。 一方面,完善支持政策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全方位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四、系统集成,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
打赢脱贫攻坚战、结束五年过渡期,绝不意味着帮扶任务的结束,而是进入了常态化、制度化帮扶的新阶段。一是坚持政策总体稳定。 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核心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巩固成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精准调整优化政策。 在稳定基础上,因地制宜优化政策执行方式。例如,在帮扶资金使用上,赋予县级更大自主权,允许根据实际任务合理安排;在帮扶机制上,拓展东西部协作领域,优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提升帮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