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开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一批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主题典型案例。
该批案例共3件,分别是刘某辉、张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代某云、曹某豪国家司法救助案,张某合、张某生国家司法救助案。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救助对象方面。此批案例中的救助对象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要求应予以重点关注、及时予以救助的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主要涉及进入检察办案环节、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妇女等农村地区特殊群体。二是在救助方式方面。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帮扶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检察机关在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燃眉之急”的同时,还结合被救助人实际困难,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产业帮扶、技能培训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到“造血式”救助的转变。三是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方面。对有劳动能力或者有产业基础的被救助人家庭,注重引导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激发内生动力,融入当地产业发展,进行开发式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司法救助,统筹发挥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有效防止因案返贫致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