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严打严罚!县海洋与渔业局曝光典型渔业违法案例



近期,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聚焦辖区海域渔业生产秩序整治,派出骨干执法力量,通过日常排查、海上驻勤、智慧平台预警、普法警示教育等多举措强化海域常态化巡查管控,持续加大对各类海上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筑牢海域生态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防线。2026年1月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20起,现筛选2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广大渔民群众依法合规从事渔业生产。
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案
2025年12月16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在洋屿岛南面海域巡航执法时,依法登临正在航行的“粤阳江0***8”船,发现该船仅持有国内海洋渔船临时航行安全证书,未办理渔业船舶相关证书,同时缺配二级船副、三级轮机长各1名,存在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以及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等违法行为。县海渔局对该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在今后出海时保证船舶符合适航要求、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同时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对船长记3分。
使用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未按规定履行船长职责案
2026年1月13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在黄岐半岛附近海域开展巡航检查时,依法登临一艘正在进行底拖网作业的钢质渔船“闽连渔6***8”。现场发现该船缺配一名二级轮机长,未按规定使用AIS等安全救助终端设备、进出港报告与船上人员信息不符,同时使用的拖网网具最小网目尺寸为20mm,小于核定的最小网目尺寸(25mm)。存在使用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未按规定履行船长职责等违法行为。针对该船上述违法行为,县海渔局对船东、船长分别作出罚款94000元、5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今后出海时按照规定使用AIS通导设备、使用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进行捕捞、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和办理进出港报告。同时根据《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对船长记9分,根据《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船舶记19分。
处罚不是目的,以罚促改、以警促防才是初衷。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船主、船长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责任缺失,存在侥幸心理逃避监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更对自身及他人的海上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破坏了海域生态环境稳定。
下一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持续巩固执法整治成效,通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整改一起”。切实维护辖区海域渔业生产秩序稳定、生态环境安全和海上生命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渔民朋友,
自觉遵守渔业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办理船舶、捕捞各项手续,
规范使用并保障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正常运行,
积极配合渔业执法监管工作。
请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严守法律红线,
切勿因违规作业触碰法网。
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