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绿色食品申报主体的审核评价费和标志使用费实施全部免收政策。
附:广西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隆林各族自治县、那坡县、乐业县、德保县、靖西县、凌云县、田林县
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各地受理的脱贫地区绿色食品申报主体不再实施减免政策。中心将聚焦推动脱贫地区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施“快车道”政策。对脱贫地区绿色食品申报主体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检测、优先检查、优先颁证”的“五优先”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开展技术集成推广应用。针对脱贫地区绿色食品生产实际,依托科研院所、专家团队等,强化绿色技术集成推广,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加强现场指导,切实解决企业和农户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整合资源,通过展会推介、线上推广、电视宣传等方式,加大脱贫地区绿色食品品脾宣传与推广,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附加值,壮大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