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草局签订合同的草原承包户:
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使用权单位发包的草原合同中,有部分草原承包户经林草局多次电话通知,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缴纳草原承包费义务,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请附件表格地块的欠缴草原承包费的承包户,以及未在附件表格中确定地块的欠费草原承包户,从即日起至2026年2月9 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到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事业发展中心(林草局206室)进行对接缴纳草原承包费。
如承包户逾期未到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缴费相关手续,视为主动放弃承包,承包合同自2026年2月10日起自动终止。对合同终止前欠缴的草原承包费,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诉讼程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附件:《欠缴草原承包费地块统计表》
特此通告。
联系人:杨彦波
电话:18245581888
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