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联姻国有林场,“镇场合作”激活林业共富“一池春水”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激活林业资源潜能,下渠镇人民政府与泰宁县森达国有林场公司正式签署联营合作协议,创新推出“镇场合作”模式。双方通过流转大渠村175.5亩林权,建立“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权、股权变红利”的股份分红机制,有效整合了镇村集体经济与国有林场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不仅拓宽了镇村“双增收”渠道,更为加速林业资源高效利用按下了“快进键”。
作为全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宁路村率先开展林地资源清查专项行动。由镇村两级干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采取“资料核查+地籍比对+实地测绘”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梳理村有林总面积3596亩,其中人工商品林1349亩、天然林2247亩,并绘制完成《宁路村林地资源分布图》。通过实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该村已建立起规范化的林地资源台账,为后续规范化合作经营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在宁路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渠镇正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其余11个行政村的林地摸排工作。通过坚持“摸清底数、捋清台账、建档立卡”三步走策略,全面厘清各村林地资源存量、权属状况及经营现状。下一步,全镇12个行政村将统一复制推广“村场合作”模式,全面推行“林地入股、联合经营、收益共享”机制,实现大面积、规模化、集约化的林业合作经营,推动村集体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未来,下渠镇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镇场+村场”双轮驱动体系,科学优化股份分红比例,确保各方权益。同时,下渠镇将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等多元化产业,不断拓展增收渠道。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与产业融合,下渠镇将打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山区样板”,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绿色动能”。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初审:姜光伟
复审:程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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