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开证: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规模农业主体应当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如实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收购单位或者个人需按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需重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保存期限都不少于六个月。
注:规模农业主体为种植业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30亩以上,果园30亩以上,茶叶30亩以上,食用菌10万袋以上;畜禽养殖业为肉牛年出栏量5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200只以上,肉鸡鸭年出栏量1万只以上,蛋鸡鸭年存栏量2000只以上;水产养殖业为池塘30亩以上,设施大棚10亩以上,陆基圆桶30只以上,山塘水库、稻鱼综合种养100亩以上,“以上”数量均包含本数。
2.鼓励开证:
其它农户(家庭农场)虽不强制要求,但鼓励主动开具,这能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增强消费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