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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全县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 2026-10-11 07:42:23
越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全县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以及《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6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6〕9号)精神,按照全州统一部署要求,现将越西县春季禁渔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越西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期:

2026年2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1、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包括:电鱼、毒鱼、炸鱼、网捕、垂钓等。

2、严禁扎巢取卵、河道挖沙取石、放养水禽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3、严禁收购、销售禁渔期和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

4、因养殖生产或其他特殊需要,采捕国家、省重点保护濒危水生物种及其产品,以及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动物卵、苗种、怀卵亲体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采集捕捞。

四、注意事项

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举报电话:

0834-7612126(县农业农村局);110(县公安局);12315(县市场监管局)。

越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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