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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自然资源局 敦煌市水务局 敦煌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非法开荒打井问题举报线索的公告

  • 2026-10-11 08:10:06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 敦煌市水务局 敦煌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非法开荒打井问题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巩固2025年全市非法开荒打井整治工作成果,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敦煌市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实现水土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敦煌市自然资源局、敦煌市水务局、敦煌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非法开垦、打井问题举报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自然资源部门受理范围:

  1.未经批准,擅自在未利用地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垦活动的。

  2.超越许可审批范围开垦土地的。

  3.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开荒的,将农用地改变用途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伪造、篡改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违法行为的;非法倒卖、出租国有土地的。

  5.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违法批准开垦土地或其他占用使用土地资源行为的,支持、包庇违法开垦行为以及阻碍整治查处的。

  (二)水务部门受理范围:

  1.未经批准,擅自实施取水行为,或已取得取水许可但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包括擅自改变取水用途、超定额超计划取水等)。

  2.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开凿水井、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以及擅自启用已关闭机井取水的。

  3.取水工程或设施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未正常运行,存在人为破坏、拆卸以及绕过计量设施取水等逃避水资源监管的行为。

  4.伪造、篡改取水许可证等行为的。

  5.水务系统工作人员支持、包庇违法打井取水行为以及阻碍整治查处的

  (三)林草部门受理范围:

  1.未经许可,擅自开垦林地、草地、湿地的。

  2.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沙化土地封禁区、生态治理区等禁止开垦的区域内开荒的。

  3.林草系统工作人员违法批准开垦林地、草地、湿地的,支持、包庇违法开垦行为以及阻碍整治查处的。

  二、监督举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法定工作日内,8:30至12:00、14:30至18:00。

  举报电话: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0937-8853658;

  敦煌市水务局:0937-8838371;

  敦煌市林业和草原局:0937-8853651。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敦煌市水务局

敦煌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6日

供稿:何艺涵
编辑:石 莹 牛金丽
审核:张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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