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河县荒漠次生林管理站目前有公益林生态护林员岗位空缺,现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队员4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条件:
1、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森林草原事业,能接受长期在野外工作,每月驻站25天。
3、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与表达能力,会操作计算机以及无人机的人员。(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从事过公安协警、林业工作人员、摩托车驾照者优先考虑)。
4、具有思想端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敬业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1月29日。
四、报名方式
填报《应聘简历表》,所在社区(村委会)审核,条件符合者,可报名参与面试,择优录取。
联系人:张玲、赵琪秀。
联系电话:5332657、5332636。
五、劳务报酬
新聘应急分队队员工资试用期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部分),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工资按照现有生态护林员工资标准执行(包含社保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六、聘用
笔试、面试、审核结果确定后,聘用人员纳入精河县公益林管护员队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为1个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月考核、季度考核或年度考核
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应聘简历表.docx

为加强我团重点公益林管护力度,杜绝乱砍滥伐、毁林等事件发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林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报名→体检→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护林员4名(其中一名兼职消防员,驾驶执照须为B照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林业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群众基础良好,能严格遵守林业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具备组织协调能力,适应基层工作及林区巡护任务,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森林火情、资源破坏行为,协助开展资源调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4.十四团常住人口(原则上为团镇职工),年龄18-45周岁,性别、民族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及沟通表达能力;
6.非双重劳动关系人员。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未查清者(含吸毒史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处分期未满者;
(3)近三年在其他行业招考中存在舞弊或作弊行为者;
(4)患有基础性疾病无法胜任岗位者;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应聘人员向十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2.申报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5日。
3.申报地点:十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中和18999662708.
4.体检:报名人员自费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提交至十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5.笔试:应聘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应聘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7.拟定人选: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得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8. 确定人选: 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拟定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优先续聘;
2. 工资待遇按现有护林员统一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六十六团生态护林员管理岗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六十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大学生护林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普通护林员采取“报名+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大学生护林员3名、护林员1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团场在职职工。
2.大学生护林员招聘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护林员男性招聘年龄在60岁以下、女性招聘年龄在55岁以下,招聘范围为团场职工,长期居住在管护区域周边。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维稳戍边事业,履行兵团特殊使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4.热心团场林业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敢抓敢管,无违法不良记录。
5.长期居住在团场、熟悉周边林情、草情。
6.在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复退军人及从事过林草工作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分为:大学生护林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公示—聘用”等步骤;护林员采取“报名—面试—确定人选—公示—聘用”等步骤(普通护林员由连队推荐报名,各连队推荐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1.报名。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应聘人员向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申报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
申报地点:六十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申报材料:大学生护林员申报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2张,职工身份证明;护林员申报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2张,职工身份证明、连队推荐意见书。
联系人:樊德臣16699338188;得力夏提 15099410452。
2.笔试:应聘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及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确定人选: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得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聘用方在团公众号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团场审核后决定是否聘用。
6.体检与递补:拟聘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体检,若有拟聘人选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在体检环节之前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按应聘者综合得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7.聘用: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用人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明确管护劳务关系、管护责任、管护区域、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劳务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实行一年一聘制。不服从管理的、考核不胜任的,随时解除服务关系。表现优秀的,本人申请续聘,经聘方确认后,可以次年续聘。
五、工作职责
(1)大学生护林员主要负责林地资料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林管护巡查、外业调查、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及资料整理、采伐证办理及林地征占办理资料整理、护林员考勤管理等办公室业务及外业工作。
(2)开展绿化造林、森林抚育等工作。包括植树、林木修枝、病虫害防治、灌溉、林床平整等。每月集体作业不少于3日。
(3)了解掌握管护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状况,熟悉管护责任区内林区道路、标识标牌、界桩、界碑、围栏、监控等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设施设备情况,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相邻管护责任区域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加强管护责任区域的火源管控,开展防灭火宣传,制止违规野外用火,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5)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的林草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6)及时记录、保存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垦滥占林地、草地、湿地等破坏林草资源的情况,对正在发生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受伤、异常死亡等情况,对正在发生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能够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8)对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9)学习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10)完成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林草资源管护工作。
(11)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竞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999-3114276
七、岗位名额及薪酬
岗位 | 聘用工资(月/元) | 岗位名额 | 备注 |
大学生护林员 | 4700 | 3 | 已续聘1人,招聘2人 |
普通护林员 | 3800 | 4 | |
普通护林员 | 1660 | 11 | |
山区护林员 | 1000 | 1 |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体检费等相关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公告由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负责解释。
六十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