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渔业>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招聘启事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招聘启事

  • 2026-10-16 14:09:26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人员6名,其中:

1.船体检验岗位2名;

2.船舶电气检验岗位2名;

3.轮机检验岗位2名。

二、招录专业条件和其他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

3.专业放宽条件:已取得注册验船师证书(或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但须具备5年及以上船舶设计、修造或检验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优先录用条件:已取得注册验船师证书(或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在招录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5.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注册验船师资格(或相关考试合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 45 周岁(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性别要求:由于船舶检验工作常年出差,检验现场条件艰苦,对体能有一定要求且工作中存在危险,建议性别均为男性。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身心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待遇

1.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比照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和工作业绩挂钩(非注册验船师税后月薪酬实发5000元,注册验船师税后月薪酬实发7000元,取得注册验船师资格后执行注册验船师税后月薪酬标准);

2.录用人员与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期两年。聘期结束后,考核通过可继续聘任(非注册验船师应在聘期2年内通过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否则不予续聘);

3.日常管理比照机关管理人员,享受带薪年假、差旅补助等;

4.可优先作为编制招聘考核对象。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liming19861111@163.com。

3.报名步骤

填写《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写明政治面貌,且教育经历从高中填起,工作经历的时间需连贯并填写到应聘前,附一寸免冠照片),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户口本、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注册验船师资格(或相关考试合格名单)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大小限5M以内以及《应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请各位应聘者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资格审查后以不超过1:5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版)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2024 版)中B级部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已取得注册验船师证书(或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1:2比例和免于笔试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5分钟自述,15分钟专业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录用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合格者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用工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应聘者;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本单位将与其解除合同。

九、其他未尽事宜

1.联系方式:李明(13384116591)

2.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3号

附件1 应用报名表.doc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