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册亨县监委对册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原副主任马龙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马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涉嫌受贿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编制虚假项目资料骗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涉嫌贪污犯罪。
马龙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册亨县监察委员会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马龙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册亨县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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