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水产渔业管理机构沿革,看这一篇就够了
新中国渔业行政管理体制历经数十年发展,在国家层面已形成以行政机构为主体、以事业单位为技术保障的完整体系。以下从核心行政机构、派出行政机构、执法力量演变、直属事业单位四个板块,梳理国家层面涉及水产与渔业的全部主要机构及其负责人。
核心行政机构沿革及历任负责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水产工作的主管部门变更频繁。1949年10月,水产工作归属中央农业部领导;同年12月划归食品工业部,部下设水产组;1950年12月食品工业部撤销,渔业工作复归农业部,设水产处。1953年1月,中央农业部在水产处基础上设立水产管理总局,冯乐进出任局长。1955年10月,水产管理总局划归商业部领导。
1956年5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部,许德珩被任命为部长。水产部的成立,标志着水产业在国家行政体系中获得了独立的部级地位。水产部成立后,下设渔政司负责渔政管理职能。
1970年5月,在“文革”期间的机构调整中,水产部被撤销,其职能并入新成立的农林部,水产工作降为农林部下属的一个局级机构。
1978年3月16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水产总局,肖鹏担任总局长,肖峰、张昭、宫明山、丛子明、李奔、鲍光宗、卓友瞻任副总局长。国家水产总局最初由农林部代管,后改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国家水产总局还设立渔政局,渔政工作得以恢复。
1982年5月,国家机构改革,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原国家水产总局成为其内设机构,下设水产总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同年7月,农牧渔业部内的水产管理机构由水产总局改为水产局。肖鹏任农牧渔业部副部长,肖峰在国家水产总局撤销后担任农牧渔业部党组成员。
1984年10月,涂逢俊被任命为农牧渔业部水产局局长,同时担任农牧渔业部党组成员、水产分党组书记。
1988年4月,农牧渔业部更名为农业部,水产局改为水产司。佘大奴于1989年至1993年间担任农业部水产司司长。
1994年,农业部水产司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新机构定名为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卓友瞻出任局长,后升任农业部总经济师兼渔业局局长,任职至1998年底退休。
1998年,杨坚接任农业部渔业局局长,任职至2004年。杨坚后曾任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李健华2005年至2010年期间担任农业部渔业局局长,同时兼任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主任。
赵兴武于2010年12月起担任农业部渔业局局长,后任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至2016年。
张显良于2016年6月接任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此前长期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工作,曾任院长、党组副书记。后任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会长。
刘新中2021年接替张显良担任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肖放于2025年7月起担任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综上,1982年后核心行政机构负责人完整序列为:
涂逢俊(1984—1988年前后,农牧渔业部水产局局长)→ 佘大奴(1989—1993年,农业部水产司司长)→ 卓友瞻(1994—1998年,农业部渔业局局长)→ 杨坚(1998—2004年,农业部渔业局局长)→ 李健华(2005—2010年,农业部渔业局局长)→ 赵兴武(2010年12月—2016年6月,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张显良(2016年6月起,农业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刘新中(2021年起)→ 肖放(2025年7月起)。
2008年10月,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2013年,根据中央编办文件,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更名为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14年1月正式启用新名称和印章。2018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继续设立渔业渔政管理局。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农业部在上海成立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这是我国第一个内陆流域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也是农业部设立的首个派出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局级。
长江办主要负责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流域、重要水域和边境水域的渔政管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工作,覆盖长江、珠江、雅鲁藏布江、淮河、澜沧江、怒江、闽江、钱塘江等流域,涉及二十个省(区、市)。首任主任为李彦亮。长江办的设立,是农业部在海上执法力量划转后,强化内陆流域渔政管理职能的重大举措。
渔政执法力量演变
渔政管理机构的早期建设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是渔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953年,农业部在水产管理总局内设立了渔政科;1956年商业部水产管理总局设立渔政处;同年水产部成立后,下设渔政司。“文革”期间渔政管理一度中断,直至1978年国家水产总局设立渔政局,渔政工作得以恢复。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隶属农牧渔业部,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权。1988年农牧渔业部改为农业部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继续隶属农业部领导。1994年后,该局与农业部渔业局合署办公。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渔政分局,1990年改为海区渔政局。各海区机构的前身分别为:黄渤海区源自1958年9月成立的黄海区渔业生产联合指挥部,1970年3月改为常设机构黄海区渔业指挥部,1983年9月归属农牧渔业部并改称农牧渔业部黄海区渔政分局,1990年6月更名为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1995年更名为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东海区为197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恢复的东海区渔业指挥部;南海区为197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的南海区渔业指挥部。2008年10月,三个海区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统一更名为农业部××海区渔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区渔政局)。三个海区渔政局是农业部在沿海各海区的派出机构,负责禁渔区线外侧海域的渔政管理。
2000年5月17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渔政指挥中心正式成立,由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主任。这是专门设立的国家级渔业执法指挥协调机构,统一指导与协调三个海区渔政局和三个流域委员会的渔政事务。
2013年:整合重组为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执法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将原国家海洋局及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2013年7月22日,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与中国海警局同时挂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国家海洋局内设海警司(海警司令部、中国海警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调度海警队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对外分别以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
此次改革的背景是解决长期以来中国海上执法力量分散、职能交叉、重复建设的问题。据此,三个海区渔政局及中国渔政指挥中心的海上渔政执法职能划转至整合后的海警执法力量。
2018年:海警转隶武警部队
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海警队伍整体转隶武警部队,成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对外称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此后,海警力量脱离国务院系统,进入中央军委领导的武警序列。
渔船检验机构
在渔船检验方面,1957年交通部与水产部协商,将渔船的检丈、登记管理移交水产部门办理。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的渔船检验工作对外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分局名义执行。1999年,该机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继续履行渔船检验管理职能。2018年机构改革后,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2021年9月,经中央编办批复设立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机构规格正司级,驻地在上海市静安区。这是继海警划转、长江办成立后,渔政管理体制的又一重要调整。
渔政保障中心主要承担渔政执法技术支撑、长江禁渔保障工作,开展水生生物保护研究、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和保护、涉渔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服务等职能。其职责定位与长江办形成互补——长江办侧重流域行政管理,渔政保障中心侧重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是农业农村部直属的综合性渔业科研机构,197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初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设计院”,1980年更名为现名。
水科院担负全国渔业重大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任务,下辖黄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研究所,以及长江、珠江、黑龙江等流域研究所,另有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业工程研究所等专业研究机构。其所属的东海水产研究所、黄海水产研究所、南海水产研究所等,前身可追溯至水产部时期的直属研究所。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于1990年6月经人事部批准成立,为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加挂“全国水产引育种中心”“全国水产病害防治中心”等牌子。2016年11月,农业部决定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与中国水产学会合署办公。
推广总站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渔业关键技术引进、试验、集成、示范;组织开展重大水生动植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渔民培训及渔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全国已形成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
机构体系综述
新中国渔业行政管理机构经过数十年发展,形成了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为行政中枢,以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内陆流域派出管理机构,以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为渔政执法技术支撑,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为科研龙头,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为技术推广主力的完整体系。
从机构演变脉络看,新中国渔业管理体系经历了从“水产部—国家水产总局—农牧渔业部水产局—农业部渔业局—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行政机构主线。渔政执法力量则经历了从“海区渔政局—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并入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执法—2018年转隶武警部队”的演变,海上执法职能已不再隶属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陆渔政管理则由长江办统筹,渔政保障中心提供技术支撑。

新中国渔业管理机构的变迁,不仅是一个行业的行政沿革史,更折射了国家对渔业资源定位、海洋权益维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认知的不断深化。由于机构变革频繁、历史资料分散,文中梳理的各时期负责人及机构设置恐有疏漏或不够精确之处,诚请各位熟悉渔业管理历史的朋友在评论区留言指正、补充,让这份梳理更加完整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