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乡村工匠培育扶持工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桂农厅公告〔2026〕101号
为深入贯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4号),认真落实原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6号)、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和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农帮扶发〔2025〕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乡村工匠培育管理、强化扶持保障、提升工作成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进一步加强乡村工匠培育扶持工作若干措施》,拟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妇联名义联合印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6年9月4日18:00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通过邮寄方式反馈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进一步加强乡村工匠培育扶持工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反馈”。
联系人:张灿,联系电话:0771-2637735,电子邮箱:pxzx@fpb.gxzf.gov.cn,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邮编:530022。
附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工匠培育扶持工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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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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