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达州市委批准,达州市纪委监委对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原二级调研员朱宏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宏鹏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不修;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攫取利益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宏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达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宏鹏开除党籍处分;由达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