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和不良诚信记录。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8月12日前取得,2026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其他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农学科教师、牧医科教师、工科专业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5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考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如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在编教师和拟聘用教师;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公务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的服务年限的;
9.龙岩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或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