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渔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山东省渔船渔港记分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fjfz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邮编250013,请在信封注明“《山东省渔船渔港记分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9日。
附件:《山东省渔船渔港记分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