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国务院决定,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如何?
乡村发展现状怎么样?
农业现代化推进有哪些新特征?
本次普查将全面摸清
新时代 “三农” 家底!
一起来了解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核心要点
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
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1. 农业生产条件
2.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
3. 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
4.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
5.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
普查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数字化方式,科学高效开展调查
广大普查对象有义务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资料。普查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普查工作,请大家积极支持配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来源 | 财政和经济发展办
拟稿人 |朱一夏
审核人 | 王兰芳
发布人 | 鲁冬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