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正式宣布,我国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已全面落地实施。这一制度的推出,是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为育种原始创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此前,农业农村部已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并配套发布了《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等相关文件,为制度落地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支撑。
实质性派生品种,通俗来说就是在已有原始品种基础上,通过修饰改良选育出的新品种。这类品种与原始品种相比,仅在个别性状上存在差异,核心遗传背景保持高度一致。建立这一制度的核心意义在于:要求实质性派生品种在商业化推广前,必须获得原始品种权人的许可,并约定收益分享方式。这一安排将在修饰改良育种者与原始品种权人之间,构建起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有效激励育种者开展原始创新,减少简单模仿改良的育种行为。
在首批实施目录的选择上,农业农村部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种业发展实际水平,将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这10种作物纳入EDV制度实施范围。这10种作物覆盖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五大类,覆盖范围广、产业代表性强。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这10种作物的品种权申请总量达3.86万份,占全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总量的35.5%,充分体现了其在我国种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刘莉华表示,EDV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种业创新环境,激发育种者的原始创新活力,加快突破性新品种的选育推广,为实现种业振兴目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