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黄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省级公益林范围内橡胶树23株。经专业机构鉴定,被伐林木蓄积量6.8993立方米,涉案林地面积0.3058公顷,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属省级公益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开展林木补种修复工作,经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复绿验收合格,积极消除、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后果。2026年5月2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海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依法对黄某某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1500元。
案例警示:公益林属于重点生态保护资源,管控标准严格。林木不论权属,采伐必须依法办证。私自滥伐公益林林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蓄积量达到刑事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