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的核心逻辑是“项目建设+务工增收”,是县域落地中小型公益基建、带动本地群众就业的核心资金渠道,主管部门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
1.谁能申报?
地域范围:重点投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先支持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薄弱的偏远乡村;受灾受损、产业配套短板突出、群众务工需求旺盛的区域可获倾斜支持。
覆盖群体:项目需重点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返乡农民工、农村留守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务工。
2.支持哪些建设内容?
分为两大类,均需符合“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的核心原则:
公益性中小型基础设施:涵盖村容村貌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农村生活基建;乡村生产道路、村道巷道硬化等农村交通基建;排灌沟渠、护坡护坝等农村水利基建;沙化土地治理、林业生产道路等林草基建;小型灾毁水毁设施重建;农牧业、乡村旅游产业配套基建;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配套基建。
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涵盖县城/产业园区/乡镇圩场与周边村庄的供排水管网联通;乡镇圩场内部街道、管网改造提升;城镇休闲步道、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改造;农牧、乡村文旅、林草产业基础设施,以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建。
3.申报硬性要求
核心定位要求:必须紧扣“务工增收、就地就业”核心,优先选择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低、用工体量大、人工参与度高的建设内容,最大限度吸纳本地群众参与。
前期条件要求:项目选址合规、用地合法,无产权纠纷、无环保安全隐患,建成后可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需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用工承诺函、项目绩效目标表等材料。
入库要求:需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完成线上立项申报。
4.资金支持额度
单个公益性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可申报中央资金200万元-800万元;
单个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规模适度放宽,最高可申报1000万元;
劳务报酬刚性要求:两类项目计划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均不低于40%,部分人工密集型建设领域要求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