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政策支持,促进“头雁”发展。与相关部门机构建立有效协调机制,积极搭建平台,集聚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集成综合支持政策措施,为“头雁”加快发展提供精准支持。强化育后跟踪服务,帮助“头雁”与金融、科技、物流、投资等资源方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头雁”承担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任务,在适合的项目建设中充分吸纳“头雁”参与。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创新优化政策举措,对“头雁”进行针对性支持。
(二)引导联农带农,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将带动农户增收作为“头雁”获得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引导支持“头雁”更加积极主动地联农带农,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注重在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中,优先吸纳联农带农作用突出的“头雁”参与。支持“头雁”依规发展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典型选树,激励创业创新。在人才评价、专家选聘、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增收等方面作出突出业绩贡献的“头雁”先进典型予以重点考虑、优先推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头雁”典型人物的创业创新事迹、联农带农做法成效、获重要荣誉奖励等情况,引导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京郊,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