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创新意识、法治理念、职业素养,注重团结协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个人品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诚实守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5.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专项检查,或正在接受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处于影响期内的;
(3)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任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