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用2013—2023年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面板数据,实证探究数字乡村发展、保险投入与农业经济韧性三者之间的作用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数字乡村发展与保险投入均能显著提升农业经济韧性;中介效应检验显示,数字乡村发展可通过扩大保险投入,进而增强农业经济韧性;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低、城乡收入差距更大的地区,数字乡村发展对农业经济韧性的提升效应更为突出。
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与数字中国建设并行推进的政策环境下,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部署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提出运用数字技术重构农业生产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与此同时,作为WTO“绿箱政策”核心工具的农业保险,伴随条例修订与中央补贴政策优化,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战略地位持续提升。但当前我国农业经济韧性仍面临多重现实挑战:极端天气灾害频发,年均农作物受灾面积超千万公顷;城乡收入绝对差距突破2.8万元,农村人口老龄化率达到21.1%,多重风险叠加加剧农业系统脆弱性,因此探究数字技术与保险制度协同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成为当下重要研究命题。
现有文献围绕农业经济韧性形成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制度保障三大主流理论;针对农业保险的作用则存在两种对立观点,一派认为政策性保险能够稳定农户生产预期,另一派指出保险可能诱发道德风险、降低政策实效。整体来看,已有研究仍存在明显短板:一是鲜有文献将数字乡村建设与保险投入纳入同一框架,系统检验二者交互作用对农业经济韧性的综合影响;二是现有异质性分析多依托传统地理分区展开,忽视人口老龄化、城乡收入差距等新型结构变量带来的差异化调节效果。基于上述政策需求、现实困境与现有研究空白,本文选取2013—2023年全国31个省级面板数据,实证分析数字乡村、保险投入与农业经济韧性的内在关联,厘清传导机制与区域差异,弥补现有研究不足。
(1)完善数字乡村与农业经济韧性的传导机制研究,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并采用Bootstrap方法稳健检验,证实保险投入在数字乡村发展与农业经济韧性间的中介渠道,厘清“数字赋能—保险保障—韧性提升”的完整作用逻辑。以往研究多单独讨论数字乡村或农业保险的作用,本文将二者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弥补了二者协同影响农业韧性的研究空白。
(2)丰富农业经济韧性的异质性分析维度。现有文献多以地理区域开展分组研究,本文选取人口老龄化、城乡收入差距两大结构性指标进行中位数分组回归,揭示数字乡村赋能效应的区域分化特征,解释不同人口、收入结构下数字建设效果差异的内在成因。
(3)实践层面,研究结论为各地差异化推进数字乡村、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提供实证依据,能够为乡村振兴、数字中国建设配套风险防控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1.基准回归结果
表2第(1)列展示了未纳入控制变量、但同时控制个体与时间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数字乡村发展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且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第(2)至(5)列为在固定效应基础上逐步引入各类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数字乡村发展能够显著提升区域农业经济韧性,该结论分别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成立。
本文同样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运用逐步回归法检验保险投入对农业经济韧性的影响。表3第(1)列仅纳入核心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结果显示保险投入的系数为0.0097,在5%的水平上显著。在逐步加入各类控制变量后,保险投入的系数依旧显著为正,且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该回归结果验证了保险投入能够显著提升农业经济韧性。
2.中介效应分析
表4汇报了中介效应模型的实证检验结果。第(1)列回归结果显示,数字乡村发展对保险投入存在正向作用,且该作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第(2)列回归结果表明,数字乡村发展能够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提升农业经济韧性,同时保险投入也可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提高农业经济韧性。上述结果说明,数字乡村发展能够通过扩大保险投入提升区域农业经济韧性核心变量。
本研究采用Bootstrap法检验中介效应的稳健性,具体结果如表5所示。表5的估计结果显示,数字乡村发展通过保险投入作用于农业经济韧性的间接效应估计值为0.0527,对应的z统计量为2.4500,p值为0.0140,因此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不存在中介效应的原假设。此外,该间接效应95%置信区间全部落在正数区间且不包含0,进一步证实中介效应具备统计显著性,研究结论可靠。
3.异质性分析
本文以人口老龄化程度、城乡收入差距的中位数为划分标准对全样本分组,并基于模型(1)开展分组回归分析。表6第(2)、(3)列结果显示:人口老龄化高值组(老龄化水平高于中位数)中,数字乡村发展的回归系数为负且不显著,说明数字乡村发展对高老龄化地区的农业经济韧性不存在显著作用;与之相反,人口老龄化低值组(老龄化水平低于中位数)中,数字乡村发展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意味着数字乡村发展能够显著提升低老龄化地区的农业经济韧性。该结果验证了:相较于高老龄化区域,数字乡村发展对农业经济韧性的提升作用在低老龄化区域更为显著。
表6第(4)、(5)列结果显示:城乡收入差距高值组(收入差距高于中位数)中,数字乡村发展系数为0.1259,在1%水平显著,表明数字乡村发展可显著拉大收入差距地区的农业经济韧性;而城乡收入差距低值组(收入差距低于中位数)内,数字乡村发展系数虽为正向,但不具备统计显著性。该结果验证假设5:相较于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区域,数字乡村发展对农业经济韧性的提升效应在收入差距更大的地区更加突出。
4.内生性检验
本文选取互联网普及率作为工具变量,用以解决数字乡村发展与农业经济韧性之间潜在的内生性问题。表7第(1)、(2)列的估计结果显示,一阶段F统计量大于临界值,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二阶段回归结果表明,数字乡村发展能够显著提升农业经济韧性。上述结果说明,在使用工具变量缓解内生性干扰后,数字乡村发展对农业经济韧性仍具备显著的强化作用。
本文选取滞后一期保险投入作为工具变量,用以解决保险投入与农业经济韧性之间潜在的内生性问题。观察表8结果可见,F统计量与LM统计量数值均显著高于临界值,充分证明滞后一期保险投入是有效的工具变量。两阶段回归结果显示,采用工具变量处理内生性偏差后,保险投入与农业经济韧性依旧呈现显著正向相关关系,该结论与基准回归所得结果保持一致。
本文基于2013—2023年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系统检验数字乡村发展、保险投入与农业经济韧性三者之间的内在作用机制。实证结果表明:第一,数字乡村发展与保险投入均能显著提升农业经济韧性;第二,中介效应分析证实,数字乡村发展能够通过扩大保险投入间接增强农业经济韧性,验证了“技术赋能—风险保障—韧性提升”这一传导逻辑;第三,异质性分析显示,数字乡村发展对农业经济韧性的提升作用,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低、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更为突出。研究结论为乡村振兴战略下统筹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举措与制度保障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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