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旧称农业部)已经先后发布了11批次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品种包括属和具体的某种植物名,类别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笔者认真梳理了每一批次中,涉及到与中药材相关的种属,如下图所示:
统计发现中药材集中出现在第九批及之后的目录中
名录是分批扩容的,呈现明显的阶梯式递进。
第一批至第五批(1999-2008年):聚焦粮食安全,主攻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大宗农作物。
第六批至第八批(2008-2010年):拓展至园艺及经济作物,如草莓、橡胶、茶、莲、蝴蝶兰等。
第九批至第十一批(2013-2019年):迎来中药材暴发期。第九批仅列入三七,第十批出现枸杞、天麻、何首乌等,第十一批更是集中加入了丹参、金银花、黄芪、黄花蒿(青蒿素)等20余种。
育种技术成熟,新品种涌现。早期中药材多为野生采集或简单引种,缺乏人工选育的品种。直到近年,通过杂交、分子标记等方式培育出高含量、抗病强的特异性品种,才有了申请保护的新品种。
产业价值助推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大健康产业崛起,中药材经济价值飙升。种苗是产业的根基来源,为了防止优良品种被随意扩繁,育种单位有强烈意愿通过法律保护其产权。
政策导向与战略储备。农业农村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动,将具有中国独特优势的药用植物纳入名录,既是激励创新,也是为了防止核心种质资源流失。